THE SINGLE BEST STRATEGY TO USE FOR 買樓

The Single Best Strategy To Use For 買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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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人申請按揭時,當然想揀最低利息及最高按揭回贈的provide。不過,除了利息及回贈外,銀行審批按揭時還有很多鮮為人知的規矩。若不了解,輕則需要重新遞交文件向其他銀行申請,嚴重則影響按揭審批時間,導致趕不上成交日期,需要撻訂。例如:花旗銀行利息低回贈高,但不接受村屋或居屋按揭申請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如買家跟代理A看中了一個單位,並已簽睇樓紙,但由於買家不滿意代理A的表現,故找太太或家人找代理B代為睇同一單位並簽訂買賣協議,以避開支付佣金予代理A,這是不可行的。因為睇樓紙寫明如「買方/租客或買方/租客的配偶、任何代名人、未經披露身份的主事人或代理人」簽署睇樓紙而最終達成該單位的買賣/租務協議,買方或租客也要向相關代理支付佣金。即是買家要付佣金予代理B,還有責任向代理A繳付佣金。

某地產代理收到業主指示放盤出租其住宅物業,業主沒有簽署地產代理協議,但以書面授權其地產代理公司發出該物業廣告,請問該地產代理可否為該業主的物業作廣告宣傳?

除了睇樓本人外,睇樓客的直系親屬,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和兄弟姊妹亦受此限。舉例,假使陳先生與其兄長均正在尋找放租單位,兩人互不知情,陳先生由代理 A 二手 帶睇樓,兄長則由代理 B 帶睇樓,最終陳先生成功租入單位,由於二人為親屬,兄長就要向代理 B 賠佣。這個例子下,即使睇樓客無意跳過代理,亦因疏忽而破財。

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網頁,地產代理協議(俗稱「睇樓紙」)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,準買家\準租戶不宜在沒有諮詢法律意見的情況下,在協議有效期屆滿前,經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進行交易,因為這樣可能需要向兩家地產代理公司繳付佣金。

《地產代理條例》訂明,地產代理從業員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,必須與客人簽署「地產代理協議」。

睇樓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決定買家或租客須支付幾多代理佣金。因此,簽署前要小心留意條款,當中有一些地方細節要特別注意,以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
買二手樓時,聽到業主附送一屋傢俬亦不要高興得太早。請留意浴室或廁所的牆身及地板,如果有一些擺放位置奇怪、與家居佈局格格不入的廚櫃、鞋櫃及梳化等大型傢俬,就有可能是用作遮擋地板及牆身的滲水或其他缺陷。

在比特幣系統中,儘管設計之初就考慮了防止雙花問題的機制,但在特定情況下,攻擊者仍有可能利用系統的某些特性進行雙花嘗試。尤其是當商戶急於處理小額交易或接受未確認交易時,此類風險尤爲突出。

正式買賣合約是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,包含的條款更詳盡,用作取代臨時合約。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,但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內的相關條款有所牴觸。

另外,每次睇樓時,尤其是同時透過幾個代理搵盤時,都應清楚記錄自己睇過哪些單位。睇樓前,記得核對一下你是否已到過該單位,那就不怕被追佣而不自知。

睇樓紙的作用主要是保護代理人及其所屬代理公司,防止客戶向代理人試探,試圖查出業主的聯繫方式,繞過代理人,直接與業主交易,或者與其他代理人格價,目的降低佣金。

上文歸納了睇樓時較易察看的要點,在買樓齡較高的二手樓時,你要份外留意俗稱「化妝樓」的陷阱,免受業主欺瞞。

我系你我照租,屋巳吉先成個月,同埋最緊要係你鍾意,如果係用你名簽睇樓紙,用你老公名租屋咁就冇問題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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